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91号)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292号)的有关规定,对经营性ICP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,对非经营性ICP实行备案制度。从事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ICP的单位,须向省通信管理局申办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。未取得许可证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ICP活动。办理ICP认证,企业只需要满足如下的办理条件就可以了,包括了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;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人员;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;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;有健全的网络与安全保障措施,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、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、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;从事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保健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等等。
一个icp许可证可以对应几个域名
icp许可证即icp经营许可证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一种,一个icp许可证可以对应多个域名,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多个域名只能指向一个网站,换句话说一个icp许可证只可以针对于一个网站、多个域名。如果是icp经营许可证申请下来后,需要增加域名的则需要到地方的通信管理局办理icp许可证的域名变更,那么申请icp许可证域名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?
icp许可证域名变更申请材料
1.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,一式两份;
2.网站域名变更申报表;
3.新网站网址的域名证书;
4.已办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原件;
5.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6.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;
7.须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内容,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。从事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保健、药品和医疗器械、文化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,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,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。